年12月27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刊发《小区电瓶车充电桩明明空着,掏出房产证才给充电?租客质疑被刁难》一文,报道了普陀区金沙江路弄申汉小区租户陈先生的充电烦恼:小区新建的非机动车充电场所实行“一车一位一插头”原则,要求业主携带产权证办理门禁进出充电。作为租客,他因提供不了产权证被拒之门外。报道刊发后,普陀区长征镇城运中心、规建办、平安办、社建办、派出所、综合执法队、银开居委、尚汉物业等多方就小区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事宜进行了现场协调,积极解决租户“充电难”。
今年1月5日,记者回访申汉小区。刚进入小区,就看到一位居民正骑着电动车驶向新车棚。只见,新车棚内的非机动车都按照车牌号停放在各自的位置上,棚前的露天停车场上也停满了非机动车。不过,小区西侧主干道地面上不见非机动车的踪影,原本用于划定停放非机动车区域的白线被灰黑色漆料掩盖。据工作人员称,由于此前主干道非机动车的停放影响消防通道通行,已按要求整改。
主干道地面上的非机动车已被规划至三角停放区域。
另一处变化则来自旧车棚:南侧曾用于充电的一半区域被拆除,只剩下一堵外侧围墙、部分棚顶和一地废墟;北侧靠近垃圾站的一半则经过简单修缮,用于统一停放自行车。这主要源于长征镇相关部门对申汉小区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问题分析后提出的解决方案:修缮加固C幢楼下的旧车棚,以便疏导目前消防通道内停放的非机动车。
旧车棚一半被拆除,另一半用来停放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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