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第3部分:可燃性粉尘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危险场所分类;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D”;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第6部分:浇封保护型“mD”;
——第7部分:正压保护型“pD”;
——第8部分:试验方法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方法;
——第9部分:试验方法粉尘层电阻率的测定方法;
——第10部分:试验方法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最小点燃能量的测定方法。
......
本部分是GB的第2部分,等同采用IEC-14:《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选型和安装》(英文版),是对GB.2-中的选型和安装部分的修订,与GB.2:中的选型和安装部分相比主要变化有:
——删除了对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和试验要求;
——增加了20条术语;
——增加了对所有防爆型式的通用要求;
——增加了防止危险火花的要求;
——增加了电气保护的要求;
——增加了插头和插座的要求;
——增加了对“ExtD”的补充要求;
——增加了对“ExpD”的补充要求;
——增加了对“ExiD”的补充要求;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B轻金属及其合金的摩擦火花危险”;
“检查与维护的要求"见IEC-17。
本部分对IEC-14:进行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7.7中的注:“在没有阴极保护的相关IEC标准时,宜遵循国家标准或其他标准。”
本部分的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参加单位: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州裕华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华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锦铭科技有限公司、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书朝、张刚、陈瑞、李江、周金良、吴旭东、张海鸥、黄建锋。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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