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伴着春天的步伐,迈进清明的时节;领略风光的柔美,品味季节的变换。传承历史文化,缅怀祖辈先烈,不忘养育深情,宏扬时代精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4月2日(星期六)上周一的课。清明将至,为筑牢疫情防线、传播文明新风、有效防范森林火情发生,营造安全、简约、绿色的祭祀氛围,特向广大家长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提倡使用湖南省民政厅“云上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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