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标志
12.1概述
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应至少具有GB.1-规定的最少标志。如果适用,警告标志的内容应符合GB.1-中29.11的规定。
满足5.4要求的设备应标明符号“ic",当设备需要标志GB.1-所列其他保护型式时,符号"ic”应在前面。
注1:对于关联设备,符号Exia.Exib或Exic(如果已经标上了Ex.则ia,ib或ic)必须用方括号括起来。
可行时,所有相关的参数都应标志,例如,Um.Li.Ci.Lo.Co。
注2:标志和文件中使用的标准符号在第3章和GB.1-中给出。
从实际考虑可限制或排除使用斜体字或角注,并且可以采用简化形式,例如用U。.而不用U。
在设备满足6.1.2a)要求的情况下,应标明IP等级。
在设备满足6.1.2c)要求的情况下,应按GB.1-中29.2e)的要求,在电气设备上标明符号“X"。
对于“ic”保护等级的本质安全设备,在采用外部措施进行瞬态保护情况下,应按GB.1-中29.2e)的要求在设备上标明符号X”。
在设备不符合6.3.12要求的情况下,按GB.1-中29.2e)的要求在电气设备上应标明符号“X”。
为了防止冲击能量超过10.7规定值,需要对设备进行保护以避免外部机械冲击时,应规定具体要求作为安全使用的特殊条件,并按GB.1-中29.2e)的要求在设备上标明符号“X”。
12.2连接件标志
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的连接件、接线盒、插头和插座应有明显标志并且容易识别。如用颜色识别,则本安连接须用浅蓝色。同一设备的部件或不同设备之间使用插头和插座互连时,本质安全电路用插头和插座应能识别。如用颜色识别,则须用浅蓝色。此外,为了确保系统整体连续的本质安全性能,须提供充分和足够的标志以保证正确连接。
注:为此,必要时可增加附加标签。例如,在插头和插座上或邻近处设置附加标签。如果用设备标签就能表示清楚,则也可满足要求。
12.3警告标志
如果要求在设备上标出任何下列警告标志时,可使用表10给出的警告文字内容,也可用技术上等效的文字内容替代,多种警告内容可综合成一种等效警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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